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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爱民:《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版)更与国际接轨 2016-11-25 作者:admin (点击:)

备受瞩目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版)于2016年11月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通过。这是我国民办教育发展史上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我国民办教育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


11月24日下午,华商报社举办《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版)座谈会暨民办高教发展研讨会,省内部分民办高校负责人参会,我校陈爱民校长参会并讲话。


会上,各民办高校负责人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版)深刻总结和吸取了近十几年来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的宝贵经验,为民办教育更好地改革发展提供了新的蓝图、框架、路径,对规范、促进、扶持民办学校转型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从长远来看,民办学校将迎来新的发展空间、新的发展形态、新的发展前景,在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中充分彰显自己的地位和作用。


陈爱民校长在讲话指出,本次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的突破与创新,很令人高兴,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更与国际接轨,同时体现了人性化、科学化、规范化和中国特色,并以国外发达国家为例,详细讲述了国外公办大学、非营利性民办大学和营利性民办大学的区别。


陈爱民校长指出,陕西民办高校群体优势明显,政府对于民办学校支持力度大,发展环境好。西安外事学院建校之初,就确立了公益性办学方向并积极倡导兄弟院校走公益办学之路。在2013年,西安外事学院与全国25所民办高校发起成立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积极为探索非营利性高水平民办大学发展建设模式进行有益的改革实践。



西安外事学院创办者董事长黄藤的所有直系亲属均离开了学校行政管理岗位,在国内民办高校中率先打破了家族式管理。为了强化非营利公益性办学方向,构建民办高校卓越发展机制,首先启动了法人治理结构调整,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强化学校的公益属性。

会上,各学校负责人还就如何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哪些创新举措及民办高校招生等话题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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